汝城县“清廉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要求
2022-03-15 18:03:30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何慧 |         


汝城县“清廉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工作要求

(2022年3月)

依据《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和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开展全省“清廉大厅”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湘政务发〔2022〕3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清廉大厅”建设的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增强服务意识

做到文明用语、做到微笑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做到统一着装(戴工牌)。

二、落实承诺制度

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受理制、限时办结制、帮代办服务制、窗口无否决权制等制度。

三、坚持依法办事

三个必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必须引导办事群众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使用“好差评”系统,进行服务评价,差评事项及时有效处置;必须及时回复和处理群众的咨询投诉。

三个严禁:严禁违规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和办理环节、要求开具“奇葩证明”; 严禁违规收取费用;严禁审批事项虚进、假进服务大厅,搞“两头受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问题。

四、严肃工作纪律

做到“八个不得”:一是不得迟到、早退;二是不得工作时间在食堂吃早、中餐;三是不得离岗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外出未按时返岗;四是不得在岗期间串岗闲聊、嬉戏打闹;五是不得工作时间收取外卖、私人快递;六是不得工作时间炒股、打游戏、看视频(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除外)、网购、吃零食、抽烟;七是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八是不得违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等。

五、加强廉政建设

执行“五个坚决”:一是坚决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干预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二是坚决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三是坚决不得借用、使用服务对象的交通工具;四是坚决不得到服务对象处兼职取酬或报销有关费用;五是坚决不得接受或索取服务对象提供的好处(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宴请、娱乐、旅游、休闲等)。

六、全面监督检查

推进综合监管一是配合纪委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日常巡查三是不定期调取视频监控。

七、兑现结果运用

兑现“七个纳入”:一是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的执纪问责;二是纳入对窗口人员派出单位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三是纳入季度考核奖扣减;四是纳入季度流动红旗窗口评比;五是纳入年度“文明窗口”评比;六是纳入“文明之星”评比;七是纳入平时定档考核与年度评优评先考核。

汝城县"清廉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投诉举报电话:

0735-8232817

邮箱:

rczwzx8232817@163.com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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